[劳资]前公司要求返还加班费

楼主: cowalax   2017-08-09 16:23:23
事实经过:
小妹在月初时离职了一份才做一个月的工作,结果在前几天收到前公司会计说因为加班费
算错,要求我领到薪水后返还。
这个算错的加班费由来是我比表订的上班时间早到打卡。前会计说,我早到打卡也只是在
用餐,没有上线工作,她询问我部门同事是说没看到我上线。
虽然我是有用餐,但是我遇到客人询问时也是有回答客人,所以不能认定我没上线。前公
司只有问一个没一直盯着我的同仁意见,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我没上线
加班费这个是系统打卡自己跑出来的时数,不是我申报
问题:
请问,我要返还这些加班费吗?如果不返还,会有什么刑责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hidog (.....)   2017-08-09 16:37:00
联络劳工局
作者: neverseveral (快意的风)   2017-08-09 17:33:00
劳工出勤时间应以劳动合约上载明为准,若有加班之情事,应以劳资双方同意,方可认列。(打卡吃早餐确实有可议的空间…)只是你也说你没申报加班了,那就把钱退回吧…否则可能是会计要帮你垫…你也可能有不当得利的问题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08-09 20:03:00
打卡后到表订时间有工作嘛?有的话就举证自己有工作就好他坚持要返还的话就让公司民事请求囉
作者: neverseveral (快意的风)   2017-08-09 22:00:00
楼上这样不太好吧…不然大家半夜睡不着觉就自己跑来上班领加班费?更何况这可能有违法的问题……可参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4年度简上字第5号判决
作者: NaTaO3 (放开那个女孩)   2017-08-10 18:44:00
态度好 就还吧 不然会计要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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