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家母最近买了玉,因为家母只听信卖方说的行情,
就签约付款,因为当时家母没那么多钱,就要求分期付款,卖方也答应,但现在卖方要求一次付清,家母拿不出来,才得知家母买玉的事。然后做功课,要求卖方提供玉的保证书和鉴定书,卖方无法提供,就自己花钱鉴定,就价值不到卖方说的价值。
问题:
请问我家母这状况可以告卖方诈欺吗?因为听经过,就家母完全不懂,对方一开始是送小东西,后来就卖玉给家母说这个买了,再卖可以卖多少,然后对方现在就拿着家母的买卖签名书,要求家母付款,说买卖你情我愿的,不能反悔,但价值不如对方说的100k,鉴定只有几千元价值,
要退回物品,卖家也不收,只要求付款。
然后卖方报警,警察只能以买卖纠纷属民法,无法受理。
请问小弟现在要怎么办?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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