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代PO,原PO非事故当事人
各位大大们好,小女子今天刚完侦查庭,心里有几个疑问。
* 车祸发生:2016/12
我去年12月出了一场车祸,左手掌无名指闭锁性骨折,住院5天,全身麻醉开刀一次,三
个月不能提重物,眼镜、机车、衣服…等都有毁损……目前的工作是寿险业务、上一份工
作是婚纱摄影师,所以我有空的时后会接案拍照,但我现在左手无名指无法合上,医生也
说这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我不太能用左手拿长焦,因为手指合不上容易脱落。
*调解失败
委员会调解两次,最后一次对方直接跟我说”拿得出收据的隔天户头就看得到钱,没
有收据的一毛钱都拿不到!”,但因为接案跟我朋友开车接送都没有收据所以我并没有答
应,后来对方直接拍桌走人。我就调解不成立上警局提告了。
*开庭日期:2017/07/10
然后到了今天,检查官直接问对方认不认罪,对方也说认罪,后来又问了对方事发经
过,问我是否有什么要补充的, 我以为他是问车祸有没有要补充,所以就回答没有。
然后检查官就说,那接下来就会直接收到简易判决处刑书了。
*疑问
我本以为今天会谈到和解、赔偿…之类的问题。但是都没有, 我在想是不是我说错话
了,是不是在检查官问我还有没有补充的时后要说出来,但现在已经开完了还有机会提告
吗? 因为我民事还没告,还是可以上诉?
我是想问我还能不能拿到赔偿,因为我连机车修理、眼镜、住院什么都还没拿到@@
小的现在真的有点慌,请大家帮帮忙,我该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