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手上握有相对人签发的本票共10张,因为每张的到期日都差5个月,截至目前为止有4张到
期,所以针对这4张提出本票裁定之诉,已收到裁定的确定书。
问题:
经持确定书前往国税局调查相对人的财产归户清单,发现相对人的收入只有3元整,但是
名下有三笔土地不动产。
1.相对人的不动产公告现值皆高于所持已经裁定确定之本票金额,是否可申请查封相对人
之不动产并予以法拍?
2.如果可以,是否能简述申请的流程?(如必须先备妥哪些资料以及填什么诉状或是申请
表,然后等待什么样的回复等等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