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狗咬的后续处理?

楼主: EvenMonkey (Even)   2017-07-01 17:22:48
事实经过:
6/20晚上大约10点整,回家的路上被狗咬
当天晚上坐公共汽车回家,在门口的巷子遇到一只黑狗。
因为我本身就会怕狗,而且脚刚好不太方便走路,我看到大只的狗又是黑色的向我走过来(而且也没有绑绳子),就往马路旁边躲。
结果狗还是一直朝我走过来,那时候狗主人对着狗叫,结果狗就朝我扑上来咬了我的大腿,我有跟狗主人说,“欸!他咬到我耶”,而且当时路上没有其他人,马路也很安静,狗主人一定有听到,结果她一句话也没说,牵着她另一只小狗走掉了,手上还拿着盆子之类的东西往巷口走,黑狗也是跟着她一起走掉,那个人完全没有表示,把我当空气一样,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非常夸张!
本来当天晚上就要报警,可是警察说要回到事发点等警察过去,时间也晚了,我又怕再遇到狗,于是隔天早上才报警,警察说要先到医院验伤才有办法做后续处理,我当天(事发隔天)也去看诊了,并回传诊断书到警察局。
伤口大概是直径5公分左右的圆形范围(到今天7/1都还没痊愈还有瘀青),本来医生要帮我打破伤风,不过因为前年车祸有打过了,时效还在,这次就没有打。
整个过程中,感觉警察非常不想受理这个案件,其实第二天回到案发现场,又遇到那只狗了,而且被戴上口罩了(代表狗主人根本就知道她的狗会咬人),而且警察也有看到牠。
(以下主要是抱怨警察的处理态度,可以跳过)
起先警察说有了验伤单,大概过2个工作天,才有办法调监视器(因为不是在路口),如果要调私人的监视器必须要先有验伤证明。
6/23我想说证明也给了,也的确经过两个工作天了,打给负责的警察,对方告诉我,他刚好最近都上晚班没办法去调监视器。
6/25(日)负责的警察打给我,告诉我管理监视器的负责人星期一~五白天才有上班,他要星期三才能帮我调(好像又是因为上晚班所以要等到星期三)。其实当下有点紧张,毕竟私人的监视器说不定1个礼拜就被洗掉了。
直到今天7/1警察才打电话通知我,有调到监视器,有拍到狗咬我的画面。但是今天负责员警的态度非常不好(不知道为什么),还没调监视器之前有问我要不要提供联络方式给狗主人,可以自己和解之类的,我跟他说不要,(因为我不想要把联络方式留给那种不负责人的人,我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对我造成其他伤害)。
总之今天警察一直跟我说叫我先去看监视器画面再说,可是也一直强调如果对方不承认那是她的狗那我也不能怎样,我就说那可以验芯片吗?警察说我可以有我自己的主张,对方也可以不同意她的狗被验芯片阿(这不是很莫名其妙,如果她不承认那是她的狗,那又有什么资格不同意狗被扫芯片),我就说那如果不承认就当野狗处理,打给动保局,反正警察又再说一些泼冷水的话,我说警察的态度不好,不只是指他对我说话的内容,而是整个谈话的过程中都用一种,非常不想处理却又不得不向我交代的口吻在讲话。
问题:
现在我主要的诉求,是想让主人有所警惕,所以应该会提过失伤害
(狗没站起来,就可以直接咬到我的大腿了,今天换成是小孩走在路上该怎么办)
如果主人不承认那是她的狗,那会不会告不成?因为我的伤,目前只剩下瘀青,如果真的告了会不会处罚很轻,根本没有吓阻功效?
还是直接请动保防疫处来把狗抓走,这样可行吗?但是如果主人放任狗被抓走,之后再领回来,这样怎么办?
我查到除了过失伤害外,主人还违反了动物保护法第7.20条(第20条最少罚3万),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等,但是这两条法律都属于行政法,要怎么告?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pinjose (jose)   2017-07-01 17:27:00
申诉这警察!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07-01 18:42:00
你把被咬的事实写告诉书,寄给检察署就可以了
作者: hiimjack (凤梨田ㄈㄓ)   2017-07-01 21:35:00
政风室是你的好朋友
作者: S522 (╮(╯_╰)╭)   2017-07-03 15:08:00
社会秩序维护法第70条所称之危险动物,法律并无明确规范,依照警政署看法,系指具有伤人习性之动物而言,如虎、蛇等等所以狗应该不算在社会秩序维护法所称之危险动物。动保法主管机关是农委会,地方是动保处。有关行政裁罚部分一般民众是没有所谓的告诉权,顶多有告发权(即向权责机关检举本件你可以向饲主提出过失伤害,除了验伤外,也要尽量能佐证向你攻击之犬只是某特定人之所有。动保法认为猫狗算是宠物 XDDDD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