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106/02/24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有受伤也有验伤,当时是腿部内侧手臂有撕裂伤,胸壁瘀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已有报警和做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们这里有保险 并已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当时对方是骑机车 我是开车在小巷口擦撞,路口没号志,车速也很慢.只是对方是主干道
我方肇则较重70%. 当时验完伤后,对方主要就腿部撕裂伤,当天也立刻出院.一个礼拜后,
我去他家探望对方,对方精神也良好,并且也没有反应有其他未知的疼痛.
直到五月初,对方家属突然告知,他心肌埂塞住院,并且坚持和车祸相关.一个多月后还
是不治身亡.对方家属坚持是车祸致心肌埂塞,并且也和检方报案,正在准备进行解剖.
六、问题:
1.想请问一下,目前我应该要请律师来帮忙辩护吗?因为心肌埂塞的原因很多,再加上
检方之后可能也会调查,想说是否需要请律师进行协助?
2.想请问一下,就实务上来说,这种情况下,心肌埂塞和车祸的关西很大吗?我上网
查,几乎没有查到相关的案例.不知道是否有过去的判例可以当作参考
3.目前我的动作就事先等验尸报告出来在找律师?还是最近有空就先找律师谈会比较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