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今年三月底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无外伤
对方:颅内出血,无开刀,已出院在家休养.无其他外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有移动机车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强制险、无第三人责任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在信义区松智路上,晚上骑车路过,在某个有斑马线的路口,看到有一台车机静止停在路口
正中央@@,没想太多从他右侧绕过去,刚准备要过去才发现原来阿伯机车是差点要跟过
斑马线的老妇人撞到,我因视线关系所以根本没注意有行人在过斑马线,也不清楚是否有A到
老妇人,但我车倒了,老妇人也倒了,车速当时不快,但根本来不及反应,但也不确定老妇人是被
我A到还是,自己惊吓跌到撞到头(因家属说除颅内出血无其他外伤)。
六、问题:
因颅内出血算严重的车祸,但对方住院三周后医生说可以出院了(无开刀),等血块慢慢消
不过家属担心所以让老妇人转院改住复健病房2周,这点我算认同因为换作是我方为受害者
家属我也会这么做,所以我都尽力配合,且事发至今,电话+到院关心不下10次,目前老妇人
都在家休养且请外佣然后固定回诊,前一周对方家属开始跟我谈和解,希望总费用要我赔
35万,其中医疗约占18万,精神赔偿2万,看护约占15万(含看护仲介费...)。我看到报价
其实对看护费觉得不合理,因对方5.6月开始请外籍看护,结果7.8.9.10月的看护费也希
望算在我这边,我不晓得这是不是医生诊断证明书有明示要请这么久的看护。我只是刚出社会2~3年的年轻人,这负
担对我而言太重,想请教这和解金要求合理吗,我还有无谈判的空间?目前问过身边的亲朋
有人认为总金额要求不过分,也有人认为看护费太不合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