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朋友去世了,警察以自杀结案,
但他事前完全没有自杀的征象,而且过程疑点重重,
详细过程我未经家属同意,所以不便公开叙述,但我可以这么说:
除非我朋友会瞬间移动或者飞簷走壁,否则他根本不可能死在那个地方。
因为实在太可疑了,所以家属无法接受是自杀,
一直要警察调监视摄影机,搞清楚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然而警察却一直强调,我可以去调啊,但调了也没用,
因为“侦查不公开”,我不能告诉你监视器的内容,
你还是无法知道过程发生了什么事情,
并且一直怂恿我朋友的家属,赶快让他们用自杀结案。
问题:
我不懂法律,但这作法显然很违反常理吧?
“侦查不公开”真的可以这样用吗?
如果不行,要怎么去申诉呢?
以上问题,感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