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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小妹我目前在某知名连锁安亲班打工,在星期二下午时隔壁邻居太太就来抗
议
说我们的招牌晚上很吵让他们不能睡觉,我们主任也跟他们道歉然后马上回报本部请他们
人找人来维修,本部也已经请人但是工程那边需要跟人家约时间所以还没来修。
事件经过:同一个邻居太太很爱把他们的汽车停在我们的门口(门口有画黄线),我们主
管也希望我们有看到就要请他们移走不然会挡到家长接送孩子,就在今天发现车子又停在
门口时我们就去按门铃且很客气的请他移开,但没想到邻居太太和他的女儿觉得我们是因
为招牌的事情在找他们碴,就突然冲入我们的补习班,并且在补习班的柜台当着学生的面
拍桌然后大吼大叫又一直用脏话辱骂我们,最后呛我们:“是谁去按电铃要把他的手折断
”,还说要去消防局叫他来检查我们的安检让我们开不下去,从头到尾我们都没回应他们
,只有默默的报警,后来警察来了他们就赶快走了。
常常在新闻上看到爆走的人,今天还说第一次见识到
问题:想请问板上的大家他们这样的行为有构成公然侮辱跟恐吓威胁的罪名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