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分隔线下方的内容是七月的事情发生内容,昨日警方通知对方对我提出刑事告
诉,要我去做笔录。(笔录已完成)
七月发生后对方有提出要写和解书要求,我告知是否等鉴定结果出来再谈和解比较合
适呢?对方说他只是公司请假用,费用部分要我赔偿车损及强制险即可,且表示他询问警
方后,警方说无法判定肇事责任,她想私下和解就好了。后来
想说她受伤很可怜,帮他写个和解书让他方便请假也无伤大雅,所以就答应,内容部分有
则是写双方各持己见,但互愿让步所以和解,对方也同意。约好警局和解时间,后来当天
对方才临时通知说要和公司确认再签,后续就没下文,然后我昨天就被通知对方提出告诉
@@
想请问现在做完笔录后,警方说会送至地检署,这样是得开始跑法院吗?我有需
要先联络对方吗?一直以来要求都是他提出,也是他在反悔@@ 另外,初判表上是双方都
写不明原因肇事,这样能送车祸鉴定吗?(我认为我没有撞到他,也不是我撞他的,车子
也没损伤什么的,所以当初我没有想要申请)另外想请问这样可以告他诬告吗? 问题有
点多,麻烦大家了!
不好意思手机排版可能会有些混乱,还请见谅!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