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ma 2016-11-22 19:55:45事实经过:
祖母生了3个男生2个女生
父亲过世后接获政府单位来信告知祖母在民国60年过世时,有留2笔土地
父亲手足完全都不知道这件事。
同时父亲也是这辈最后一个离开的。
问题:
问题1:
因为父亲已无法继承
孙女(女儿)反映就由母亲来继承就好,结果母亲回应是要由孙子(儿子)来续承。
所以会由孙子女来办理续承
请问寄信通知的对象为 孙子(儿子)or孙女(女儿)?
还是没有长辈之分?(因为孙女(女儿)没收到通知)
是否办理续承依据只能是孙子(儿子),孙女(女儿)反而不行???
问题2:
土地的分派,父亲的手足的子女是否可以一同加入分配?
因为现在看起来,只有我们才收到通知单
问题3:
若是一同加入分配,是否只有我方才需要负担遗产税?
(这样又好像挺奇怪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