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遗产分割之诉

楼主: propecia (i'll see u in next life)   2016-11-09 17:02:34
事实经过:
父母在一个月内接连因病过世,虽然父母在过世前约一个月,有找来我及弟及姐共三人交代遗产的分配,
当场大家都同意分配方法,两间房子我及弟各一间,其余不动产及财产等皆平均分配,
父母过世后姐反侮,闹了一阵子,最后全部财产都登记为公同共有,最近姐提出遗产分割之诉,
提出方案为两间房屋鉴价后补偿她1/3的特分后归我及弟所有,其余不动产及财产皆分别共别 各1/3
我方方案则为全部遗产皆分别共有 各1/3。
问题:
我方不同意原告的方案,还是坚持全部遗产分别共有各1/3,而法官表示其余不动产及财产 双方无争议就
各自分别共有1/3,但两间房屋则依原告所提 先行鉴价后再开庭协商处理方案 也表示若协商不成则
将拍卖,而我方也提出将其中一间空屋(40坪)公寓给原告居住,而我及弟居住在另间32坪的房子
(大楼)里且互相补偿对方租金,而原告律师不同意,
整场下来被法官一直洗脸
1、
我方:原告取得分别共有的1/3后,可自由买卖 或日后也能提共有物分割之诉所以并未侵害对方权利。
法官:持分1/3价格低不好卖且原告不同意,而日后再提共有物分割之诉则讼诉不经济且拖长时间 两败俱伤
2、
我方:将40坪空屋让与原告居住且互相补偿租金
法官:这也要原告同意才行 而原告不同意
我的问题是
因继承造成的公同共有财产,除非双方同意,不是需先依民法1164条处理,变更为
分别共有后 才能进行&823的共有物分割,开庭前所查到的资讯也大致是如此 就如下连结:
http://lawyerwong.blogspot.tw/2011/10/blog-post_31.html
所以法官这样处理,各位认为ok吗?我方有其它可以着力的地方吗?
其实会想 先全部分别共有 各1/3,是因为我方现金不多且老婆目前又怀孕还有祖先牌位的问题。
真拍卖了,房事会成一大问题,想先缓一缓。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jauyuu (啾)   2016-11-17 21:25:00
她只是拿回她法律上应得的,没有多贪,如果照你说她还有失业的老公真的经济吃紧,觉得法官是考量这些,觉得你们应该让步不要浪费时间金钱小心两败俱伤
楼主: propecia (i'll see u in next life)   2016-11-09 21:09:00
她反侮的时候,的确像第一天认识,我们觉得她应该是被她那无业老公所影向吧,母亲在末期时反而一心想立遗嘱,应该也是有所预感吧,只是那时我们都在悲伤中及处理父亲的丧事也无心在遗嘱的订立上,只能说有人比我及弟想得深远。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9 21:07:00
省小钱花大钱的事可多了,现在把产权弄清楚,以后有的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09 20:26:00
你第一天认识你姐吗?不然就是她布这个局布了很多年了。只要肯把钱花下去,自然会有律师、地政士及民间公证人等服务到家。为了省几万块,结果现在要损失起码几百万的金额了。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09 19:09:00
无法拒绝分割,你会继续被洗脸
作者: yesohya   2016-11-09 19:02:00
给后来者:想多得房子就应该说没关系我出投资报酬率多高XD
楼主: propecia (i'll see u in next life)   2016-11-09 18:15:00
其实当天父母谈遗产分配时要找代书来立遗嘱 姐却说这样子要花好几万 不如把钱省下来买补品 等之后写协议书就好母亲想说好吧反正大家都讲好了 ,我当时也觉得处理安寕的问题为先 所以也造成了今天这局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09 17:58:00
妳姐如果要的是钱,之后她再提个变价分割,结果还不是一样。照她的方案,补偿她三分之一,没钱就去贷款呗。长辈生前要省税金,连遗嘱也不立,结果就是这样子。你姐才是善用法律懂得保护自己权利的人。
作者: liouye (liouye)   2016-11-10 01:07:00
遗产真是考验人性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10 11:29:00
有委任家事律师或精通不动产律师吗?请他们去谈就好了,你姐钱少要一点,你们拿房子去贷款。依法论法,现在你姐在法律上的应继分就是遗产的三分之一,她只是主张她的权利而已。没钱的话,最终妳姐就是搞变价分割这一套换现金,低价标售出去,大家同归于尽。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11-10 12:35:00
同意楼上,然后你可以试试分期付款方案,对方能否接受。或者空屋同意变卖,卖得价金来给遗产的1/3,看多少金额双方可以接受。如果乔不定,弄到你住的房屋,你受不了的。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11-10 12:46:00
请专业人士或第三人去乔金额,你是没感觉到法官也希望你们和解,他也好赶快结案吗?我是在猜啦!原PO你们这方搞不好连律师都没有请。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11-10 13:23:00
你们剥夺她的应继分在先,不是?以拖待变,让她有空间处理整件事情为何不可?彼此互相考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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