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HA (咿哈)
2016-09-29 21:06:00一、车祸发生日期:105/07/2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双方皆有受伤,且均送医治疗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糟人破坏 (初判表的现场照片现场已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仅保强制险,也联络强制险公司。
不清楚对方是否有保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机车起步跨越双黄线进入对方车道,
当下有注意到对方机车出现
(刚起步就注意到对方了),也有煞车仍遭对方机车撞上。
现场也无对方煞车痕。
初判表结果为我方是肇事主因,对方暂无发现肇事原因。
我方违规在先,也有诚意和对方和解,
前后私下谈和解金额、进调解会也三次了。
无耐对方有些单据不合理甚至拿不出单据来,调解金额无共识。
六、问题:
收到警察通知对方提告,这几日就要去录口供,请问需要注意什么细节吗?还是陈述整个过程就好?是否要有律师陪同比较恰当?
当天我方失血甚多,到院时低血压快昏倒了,连签名都软弱无力,不记得笔录说了什么。
另外关于现场被破坏,当时濒临昏倒,不是我方移动的,
有问过承办警察为何双方车子都被移到路边,
警察表示当天他在处理另一起车祸,现场照片是他同事拍的。他也不清楚为何被移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