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5/5/3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皆有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并作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强制险 撞上的人无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晚间时驶在机车道上 后方受撞击致车体失控并撞上前方牵车的人
六、问题:
问题一、笔录
当时个人送医 在急诊室做笔录 但被撞的记忆模糊 并没有确切提出主张
也没有监视器 行车记录器可佐证 仅有他人证词与修车记绿
但他人证词未被记录到笔录 最后研判表只以未注意前方做收
这样肇逃是不是就没有办法再记录?
有没有方法能提出我方主张?
问题二、调解
被我撞上的人 有向我提出要调解 不过当时并没有共识所以没有结果
那时后他直接向我询问地址 我也直接给了他 原本以为通知书会载明两方地址
但只有我的地址有载明 如果我这方要向他提调解 除了直接询问他本人
是不是没有其他方法?
问题三、赔偿
对方向我要求四万元赔偿 修车费用2000 剩下职业损失与医药费未有明细
个人觉得不合理并未接受 他当时自己估职业一万左右 医药费两万多
一是因为他并未提出薪资明细 缺工证明
二是医疗费用强制险可赔偿 但对方不愿意去申请 希望我直接给钱
而且他个人强制险似乎未保
我这边是希望赔他修车费用+强制险给付医疗费 这样是否妥当
其实整场车祸受伤害最严重的人就是我 当时送急诊 事后还有手术
我认为我被撞上是因为后方车看到前方有人牵车硬甩(据证词后车颇快
原本想说找不到肇事就算了 到现在身体都没有复原还要这样跑
我想请问一下 这样的状况该怎么处理
还有地址的部分 直接向对方询问住址的程序是否妥当?
还是有其他方法能够询问?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