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auty123 (beauty123)
2016-04-25 06:25:01事实经过:
房东与房客在租屋内协议关于点交租屋事宜,交涉后房东才告知房客刚刚的对话有录音.
房客觉得要录音没问题,但是怎么没有事先告知?
问题:未事先告知,就录音,有涉及刑事责任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对话是通保法规范的通讯喔。所以偷录他人对话是违法的
通讯在通保法第3条有定义,请参照。录音原则上是妨害秘密,但若有通保法29条的情形就不罚。
作者: sychang0807 2016-04-25 13:39:00
如果是2方通话,一方电话有录音功能,不需事先告知,
我国有实务认为,窃录者若为通话之一方,该通话则不属于非公开之行为,对于他方无侵害性可言。不成立315-1。但通常都是以无故作为双方通话录音有无违法之判断依据。
就对录音者而言无秘密期待可能性啊,自然没有妨害秘密的问题
楼主:
beauty123 (beauty123)
2016-04-26 18:27:00谢谢
简单说:录音者不是对话者→违法;对话者录音→不违法。对话者不过是把自己听到的,用机械方式纪录,在我国合法
楼主:
beauty123 (beauty123)
2016-04-28 12:38:0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