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集资买物资捐赠私人单位

楼主: cheddare (仔仔大宝贝)   2016-03-04 15:45:50
有个公益的问题想请教。
若于公开的网络平台上(例如脸书、PTT)
募集资金购买狗饲料,
所募金额请网友汇入发起人的私人户头,
达到目标金额后,由发起人转帐到饲料厂商的户头,
然后由厂商直接将物资载至受赠狗园。
(厂商会给予出货单据跟收款收据,但此单据为总金额收据,无法抵税)
以上这些行为有违反公益劝募的法律规定吗?
补充:
网络上查到了这篇 http://www.pshuang.cc/2015/07/blog-post_5.html
如果假设这篇内容的是正确的,那我上述的问题是否就没有违法的问题了?
因为我帮忙的是非协会单位的个体流浪狗园募物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3-05 00:08:00
你指的是那个细节不对?你认为厂商应该要开接受捐赠可以抵税的收据给你还是什么?
楼主: cheddare (仔仔大宝贝)   2016-03-05 08:26:00
也不是觉得有那个细节错误,是想知道这样募资有没有违法的地方
作者: MELOEX (MELO)   2016-03-05 09:54:00
发起人吗? 没有
楼主: cheddare (仔仔大宝贝)   2016-03-05 16:07:00
谢谢M大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6-03-14 03:58:00
这样看来应该是“受赠团体”举办的物资募集,而非饲料厂商,而如果你问的是集资的发起人,看来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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