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2016.1.17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开车无受伤 我方行人左肩 左肘 左腕 双掌多处挫伤
当天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 双方做笔录 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后来我查对方车子强制险1/16过期
他1/17撞到我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于绿灯时沿斑马线横越马路,被对向要左转进入快车道的小客车撞上
初判表上写:驾驶人行经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时,未暂停让行人先行通过
我方:尚未发现肇事因素
六、问题:
我手肘受伤部分治疗到现在约花费5000元左右(尚未完全痊愈)
对方现在不理不睬,传短信也不回,又发现他车子强制险过期了
如果要申请特别补偿基金这部分车子撞行人有赔偿吗
对方现在的态度感觉是想要装死...
申请调解如果对方还是不理睬呢?
当天车祸他撞到我 一下车就说:我没看到你.........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