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爸的妈妈过世了
我爸三年前过世
我爸的哥哥姐姐们都还在
爷爷已经过世很久了
我家有我妈我弟还有我
我已经结婚并再三个月后小孩要出生
问题:
如果我跟我妈还有我家的人(小孩先生)都不想要继承到看不见的负债的话
请问:
1.有看到网络写说已经全改成限定继承,那我们(我妈、我弟、我、小孩、先生)还要再
去办抛弃继承吗?
2.如果为了保险起见我妈、我弟、我、小孩、先生可以直接去办抛弃继承吗?不需要等第
一第二顺位通知?
3.未出生的小孩可以一起办抛弃继承吗?还是一定要等他出生的几个月内办?
先感谢好心的专业网友的回答
先感谢各位帮 不才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