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继承] 小舅舅过世妈妈需要办理抛弃继承吗?

楼主: sofaly (沙发椅)   2016-02-16 11:31:57
※ 引述《tony428819 (真相是残酷的)》之铭言:
: 提醒一下抛弃继承的相关手续和事项
: 1.管辖法院:被继承人死亡户籍所在地之法院(民事庭)
: 所以到时收件人就是台湾xx地方法院民事庭 收
: 2.程序:
: (1)填声请书->向法院
: (2)发通知书->要发给后顺序的继承人(也就是利用邮局的存证信函)一式三份
: 3.检具文件
: (1)死亡证明书(去户政机关申请)
: (2)除户户籍誊本(去户政机关申请)
: (3)存证信函
: (4)继承人之户籍誊本
: (5)印鉴证明(声请人)
: (6)抛弃继承声请书(去法院拿)
: (7)子孙系统表(去法院拿)
: 关于这边,记得已过世的也要填上去,后面注明(殁)
: (8)邮局汇票(这是如果你到时没有亲自要去法院办,要用邮寄方式所需的,这是抛弃继
: 承的费用印象中是1000元,这部分打电话去确认一下喔!抬头的话就写
: 台湾xx地方法院)
: 如果要用邮寄方式 这可以放在最上面,看到钱就是比较会想作事(误)
: 提醒你一下
: 继承的顺位是:
: 1.子女及配偶 (直系血亲卑亲属的顺位= 1.儿子 2.孙子 3.曾孙子)
: 2.父母 (不含继父、母,若有办理收养的话,还是属于继承人)
: 3.兄弟姊妹 ( 他们的配偶不算继承人)
: 4.祖父母 (含外祖父母)
: 要先他1,2都办理抛弃继承后,你妈才可以办喔,如果他们都没办当然遗产就是他们继承
: 如果有想一起办理抛弃用邮寄方式的话,建议你们签名上面注明时间(有先后顺序)
: 比较不容易出现问题,当然如果ok,就一个抛弃下一位再去抛弃
: 最后法院给你:准予备查函 就是完成手续了!
: 如内容有错误,烦请版友给予指点 感谢!
各位好
小弟也有类似的问题 这篇文章写得很清楚 但是是2012年文章
不知道之后法规程序是否修改
先说明情况
我们二舅离世 平常跟母亲没有来往 也没有子女
遗产方面我们也不清楚 也无意继承 所以想跟其他的阿姨舅舅一起办
抛弃继承的手续 避免往后有不明的债权人出现
因为跟其他亲戚住在不同县市 大家又需要上班所以将证件寄给阿姨
请他一起办
网络上找到的资料都跟这篇雷同 但是有些小问题
a.其他资料有提到“遗产清册” 这是必需的文件吗?
b.查资料说需要“抛弃人户籍誊本、印鉴证明、印鉴章”
可是我阿姨说去法院问只需要寄前两者,“印鉴章”不用
c.我母亲之前有申办“印鉴证明”做土地过户 所以一直很担心
请问印鉴证明是什么? 证明“印鉴章”不是代办人自己偷刻的?
有什么要注意的吗?
d.我有一位异姓阿姨 不清楚是收养还是过继给他人
(不清楚有没有正式的法律程序) 所以当他认为他没有继承权
但是之后有债权人申请债权时,可以有抛弃继承的缓冲期吗@@?
谢谢各位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2-16 12:23:00
要是我,我会自己办;给别人办有没有确实办好,也不知道异姓阿姨就他自己觉得好就好,不用特别管他;他人事务了
楼主: sofaly (沙发椅)   2016-02-16 13:28:00
网络上看人分享 如果完成法院会寄正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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