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6/02/15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报案并做完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只有强制险,我不清楚对方的部分。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骑车行经路口要停等红灯,前方已有一部自小客在停等红等,而我的右手方有另一部黄线
停车的自小客车(熄火无驾驶在车上),我要从两车间的间隙通过到前面的机车停等区时擦
撞到黄线停车的自小客车的电动后视镜。
后视镜镜面无破损也无整个掉落,是在收放时变得卡卡的,车子其他部分并无损伤。
接着我就路旁停车等待车主并报案,警察到场处理后也做完笔录,对方随即至车厂估价维
修费用为2万多元,并说只要原厂的其他都不要,怕日后再故障很麻烦。
车龄的部分对方自己有提到开了十年。
六、问题:
因为对方自称车子开了10年,车厂估价后要2万多元,双方在第一时间价钱上没有共识。
请问这样要照价赔偿吗?还是走法律程序?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