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朋友的家人曾向自己父母于20年前借280万现金购买房子
在当时曾经开立本票给父母
当时双方约定于每个月还款1~2万现金
直至280万元还完为止
如今已过20年,280万已还完,朋友家人的父母表示要再收利息
请问这样是否该本票是否还有效力存在?
问题:
当时还款无任何ATM或银行转帐记录
是为每个月现金还款1~2万并手记双方帐本作记录
如今朋友家人的爸妈表示
1.该手记帐本是朋友家人自己书写也无法证明是否真已还至280万元?
2.还本金那利息也要还? (但当时本票只记载280万元无任何利息还法)
3.本票效力有无年限?
4.如何证明朋友家人还款记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