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小弟几日前 车子被偷(发现后一小时内马上就去报案了)
昨日跟朋友出门的时候 刚好在产业道路看到偷车贼骑着我的车
所以小弟跟友人 共四人 马上追上去 拦车
偷车贼还跑给我们追 最后还好遇到红灯 前面都塞住 他也没办法钻
改用跑的 跑没多远就被我们抓住了 开车的到抓到小偷地点后 就马上报警了
小偷有挣扎 所以制伏对方的期间 有些肢体拉扯
小偷当然不是三个壮汉的对手 我跟另外两名友人 当然也有些火气
所以也补了几拳跟几脚后 然后从车厢拿胶带 绑住小偷的双手双脚后
等警察来 过了30几分钟后 警察才来
问题:
现在那个小偷 要告我们
1.妨碍自由
(这个我们车上有行车纪录器 不过没有提供给警方
2.伤害
(对方验伤单上 手臂挫伤.脸部有瘀青.轻微脑震荡
3.恐吓
(因为他在挣扎的时候 我们有说出干你娘 打呼死
不过这个只有他单方面的笔录上有 我们的笔录上只字未提
想请问版上大大
如果上法庭后 我们该如何才能把自己的伤害降到最少?
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