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今天派出所送来通知书,事由是妨害电脑使用
大约一两个月前,怀疑前女友劈腿
擅自登入fb查看讯息(他并没有给我密码,我从她告知我的她其他APP密码猜测登入
发现她与前男友仍再一起,于是大吵结束。
当晚分手了,隔天对话纪录前女友有问我“我有给你脸书密码吗?”“为何偷登”的讯息
,我也承认她没有给我而我偷登入的讯息,当下气消了也很自责道歉做这件事。
应该是被留下来当证据了,也没有再联络了
隔天也把所有与她的联络方式、对话纪录都删光了
今天就突然收到她居住市的派出所的通知书
问题:
第一次遇到这样的问题,确实我做了估计也被截图当作证据了
而今天收到通知书,想知道后续处理要怎么办?
下下礼拜要去她那边的派出所,我不能反驳什么,也承认了我偷登
想请问这样被告的话,我所面对的刑责大概会是什么?
会有前科吗?
谢谢各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