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公司有权利看员工的包包吗

楼主: sanson1100 (有幻想症的小太监)   2015-06-16 23:51:32
事实经过:
我们公司规定出入大厅都要给警卫检查包包
有规定警卫不能动手翻,由我们自己翻给警卫看
问题:
这规定是否合理?是否有侵害隐私权的嫌疑?
是否有违刑法307条: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体、住宅、建筑物、舟、车或航空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6-17 00:00:00
N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6-17 00:05:00
自己翻给警卫看,和警卫动手翻差很多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6-17 05:26:00
看工作内容 例如进出军事营区依规定也要开后车厢受检
楼主: sanson1100 (有幻想症的小太监)   2015-06-17 08:24:00
我在科技业面板厂工作,不是军事基地虽然是我自己翻给警卫看,但我有没有权利拒绝?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6-17 09:44:00
你工作的地方是免(保)税区吗?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6-17 10:15:00
你自己要翻给他看的不是? 你可以试试看不要翻给他看硬闯看看
作者: neveneve (要在香港碼頭吃一串魚丸)   2015-06-17 10:32:00
提到翻包包,突然想到,有些演唱会入场时,会有工读生检查包包是否有相机.食物,是否可以拒绝打开包包受检呢?
作者: talk5566 (脑子有洞)   2015-06-17 10:35:00
如果合约有写 公司没有违法喔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5-06-17 10:47:00
合约上没写也一样啦 你就不受检硬闯 隔天直接收到纸箱然后拿非自愿离职证明,接下来要的话上法院诉讼主张这是非法解雇 你猜法院对于这种研发性质需要保密的场所要检查包包才能放人的工作守则,会不会判决这是无效的然后判决是非法解雇...
作者: ls4444 (哈利波蔡)   2015-06-17 13:21:00
你可以不翻包包给他看 他也可以不让你进去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6-17 13:45:00
既然是公司规定,那不用进公司,就不受规定管了,不是吗?了解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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