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因外公过世,经由九个兄弟姊妹讨论完请代书立好遗产分割协议书。将土地、房屋及现金都分配好了,将所有房产、土地及现金几乎全数归舅舅(因为外婆还在,有很严重的重男轻女),妈妈及阿姨方面因其中之一兄长有欠大家钱,所以舅舅愿意提供他个人的土地协议登记给妈妈及阿姨们,协议书也都有写上了。但现在遗产均分割完毕,归舅舅的也都登记过户完毕,该给妈妈及阿姨的舅舅们都赖皮不愿意拿出土地所有权状来过户,现在能主张财产分配不公要求重新分配吗?
Ps:因为协议书上都有有写该给女生的却没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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