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追讨100~103年间地价税差额

楼主: EVICE (伊凡狮)   2015-05-29 13:53:01
事实经过:
经TAX板友提醒内文对于“房、地的所有人”未说明清楚,以下将内文再做修正与说明。
祖母过世后,土地由四人共同继承(祖父与三名子女),原本祖父与次子同住,因双方相
处不愉快;民国99期间,长子(我父亲)为求方便就近照顾祖父而接过来,因此迁出祖父
的户籍,约隔两个月后,因残障手册等相关问题又再将户籍迁回原地址,期间次子(我叔
叔)之户籍与其子女都住在此处直至今日。
我祖父于103年底过世后,该地由我父亲等三名子女共同持有;而近日长子(我父亲)接到
税务稽征处的来函指出“自99年8月起核与土地税法第9条规定不符,自100年起改按一般用
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并补缴100年至103年之一般用地与自用住宅用地税率差额地价税”并
表示这段期间内“无本人或配偶、直系亲属设立户籍于该地”所以要求我父亲缴交100年
至103年的地价税差额。
问题:
1. 我祖父在99期间虽有迁出户籍之事实,但约隔两个多月后又迁回,这样仍要缴交100年
至103年的地价税差额吗?
2. 由于此处为四人(祖父与三名子女)共同继承,100年至103年这段期间,我叔叔都住在此
此,故我父亲一直认知此处为自用住宅,加上于户籍更动后,本应于100年度就该更改
税率的税捐稽征处也未曾更改为一般用地之税率,因而造成我父亲在不知情的状况而积
欠税务之事实,请问我们可以就这点来申请催缴无效吗?
(去电税捐稽征处时,对方表明当处没有告知之义务,在说明此差额应为当处疏失所造
成时,对方也只是不置可否的嗯嗯几声带过。)
3. 目前为止似乎只有我父亲收到税捐稽征处的催缴信,从来函的每年补缴税额($4300~45
00)与该处土地面积(约10.5平方公尺)来看,税捐稽征处要求我父亲缴交的似乎是税
率的全数差额,想请问为何是全额而非单只有继承的四分之一?
4. 另外,母亲想请教大家:
祖父的户籍更动时间为民国99年,税捐稽征处理应在100年度就更动税率,但直到103年
度,这四年来的地价税仍采用自用住宅的税率来作计算,直到今年(104)才更动税率,
向我们催缴;但如果税捐稽征处在100年度即更动税率,则父亲就会立即发现地价税费
用提高(税率更动),进而提出自用申请,就这点而言,是否可算是税捐稽征处的疏失?
是否可就这点来申请取消追讨101年~103年度的差额?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我一定
会尽速更新。
100年至103年这四年的地价税差额,全部算下来高达一万七,对大多数的家庭来说,都是
一项非常沈重的负担,恳请各位能就所知的法律知识帮帮我们家,再次感谢!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5-29 14:35:00
诉愿税务板问一下
作者: dogblock (小昕)   2015-05-29 14:37:00
这请参考地价税自用住宅之标准,就可得知是否符合自用住宅。再来第一问题如原自用住宅以变更的话在需变更自用住宅需在开征前40日申请,所以你在今年9/22以前要申请自用住宅税率喔。房屋所有权人是谁?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4:39:00
转出又回要重新申请 = =当然您可以打行政诉讼要求户政地政要连线就可以主动知到 赢了之后就可以造福后人
作者: dogblock (小昕)   2015-05-29 14:41:00
如有问题,先复查,复查不满意在诉愿但先缴一半税金或提供担保品,诉愿不满意在行政诉讼一审,一审不满意在行政诉讼二审复查有期限喔。请注意在今年9/22以前申请自用住宅,则适用今年地价税。税率为2/1000还没过户那应该继承那边遗产税都还没处理完,在继承时一定要先把被继承人所欠税赋缴清才能过户喔。欠税由遗产中支付,当然也是由继承人共同负担囉。缴款书只要向其中一人寄出,但其他继承人应该也会收到,税捐稽征法有可去参考届满之翌日30天内申请复查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5-29 15:34:00
其实我不解为何不是依照比例负担,而是直接给单人一万七,只是如果1万7打行政官司不划算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5:38:00
遗产未分割前或登记公同共有税是连带债务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5-29 15:38:00
不知你在那县市,诉愿书在当地县府都会公开,你可以先去查看看网络会有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6:08:00
连带债务可以跟任一个要全部 妳们自己再去分公同共有法有明定可以随便找个要只是要通知其他人税捐稽征法19条3项
作者: dogblock (小昕)   2015-05-29 16:16:00
请问缴款书有几位纳税义务人还有其他3位会收到税额通知书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6:55:00
不是 妳爸是缴税的代表 可以跟其他公同共有人按比例要如果妳爸没缴才会去试图找每个人要(钱与罚锾)
作者: akakapo (世事无常)   2015-05-29 17:24:00
其实可以直接问承办人员这笔补税单是total还是只有持分的部分。有可能是以妳父亲为纳税义务人代表而已。妳叔姑若不愿意出这笔钱,可以走民事诉讼....XDhttps://goo.gl/vtSXAe 共有土地如何申请分单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7:41:00
那单子就看得出来了 = =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5-29 17:55:00
其实有时候税务人员态度很差,我今年也才处理掉一件房屋税课征错误15年的问题,他们就说你资料不可能看出来啦,我问那你有以前清查的照片吗,回到没有,还怪是你们的问题,后来我写更正书理由,附上证据,顺便写了2封mail给局长,里面有提到你们税务人员态度很差.....税务板不是有人回你了,户籍迁出在迁入要自己去重申办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5-05-29 18:49:00
追税期间(核课期间)为5年。所以没有100年一定要改问题。直接打复查,因为承办人员是照法条核课税捐,他不开公文和税单给你们变成他违反法令规定。其实就是已不符合自用住宅条件(2/1000),要回复一般税率(10/1000),补缴中间差额。补税一定要有公文会有适用法条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5-29 19:48:00
e大[公文和税单]指的是你家现在收到的那些 = =
作者: sychang0807   2015-05-29 21:17:00
他应该有给你公文书,上面会有法条当初原户籍就只有你爷爷一人吗我查了一下诉愿书,因为户籍迁出没在迁入,又没有土地税法第9条的,都被驳回诉愿这好像不对也直系血亲有人设籍就好了啊,法条不是这样血吗
作者: EZpower (enze)   2015-05-30 11:30:00
但是你爷爷跟叔叔姑姑是直系亲属啊,99年还没发生继承,所有权人是爷爷,怎么会用你爸跟叔叔姑姑是旁系亲属来认定补缴,至少是103年后你爸是所有权人,没迁入户籍才会变回一般税率吧!如果是99年爷爷跟你爸的户籍一同迁出,那你爸的持分部分会变一般税率要补缴(99年到现在),而爷爷持分部分不用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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