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5/25 下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受伤 对方不详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我有报警 且留下 对方把车开走 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强制 第三人 对方应该只有强制险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前方为回转等红灯 前车(我)距离前车约1公尺 准备煞停(笔录是2~3km/hr)
后车(对方)未保持安全距离 导致我的车体右后方毁损 排气管撞歪 原厂估价7万元
已要求对方留下等警察2~3次 对方坚持要离开 说后续会赔给我
而且对方多次进出车内 感觉有生命威胁(现在社会那么乱)
小弟只记下车牌没有留下联络方式 对方口头讲一个地址 叫我等下找他
但是我忘记记下地址了 他就跑了
隔天有去医院验伤 车祸造成颈部扭伤
六、问题:
请问这样可以告肇事逃逸吗 或是只有单纯伤害罪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