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5/05/09 21:35左右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一女机车骑士撞到我的左手肘,当下我没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无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今天早上我有请保险公司寄意外理赔表格给我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巷子里,一女机车骑士从我背后撞到我的左手肘,
虽然我说小姐你撞到人了,但是她扬长而去,
我一个女生也有点怕追上去理论不知道会怎样,
毕竟身旁的人是家教家长不是朋友亲人。
一旁家教家长说,我们这里的人都这样(撞到人不理人),
我也疏忽没去记车号。但是晚上回家越来越麻、痛,
现在第二天起来也是手无力、麻、热,拿碗吃饭会抖。
因为不想浪费急诊资源,无明显外伤,就还没去急诊
六、问题:
1
请问是否应该要急诊才有效用?甚至当下去急诊才有用?
2
请问是否该去调监视录影设备?因为那一带治安不好,
有新闻爆一些可怕事件,
我也怕调监视录影设备填写调阅记录以后,
是否可能会个资外泄后,有人来我家威胁我?
就是说对方如果被通知到,
他如果要调阅,
写资料就会看到我的资料了吧?
如果找到车号,
请问警察是会立刻通知对方,
还是会等到我拜托警察去找,
警察才会去找?
我希望找对方的决定权可以保留在我这里
我不希望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
警察去联络对方。
这样是奢望吗?
3
事发后没立刻报案,而是24小时才报案,是不是就没什么用处了?
调监视录影也没什么用了?
4
就算找到对方,是否也是顶多只能要求门诊医药费?
我重点是怕会留下后遗症,怕以后会有问题
不好意思谢谢大家
先感谢各位帮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