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 关于过失伤害

楼主: SanderYun (Sander)   2015-04-24 07:39:08
一、车祸发生日期: 12/1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当天做X光及超音波均无异状
但一个月得知后来对方自己跌倒右脚骨折
送医后发现当初车祸擦伤的左脚掌好像也有点小骨折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及做笔录
现场有破坏
(我太笨,对方先是跟我说不用报警,然后我就去移车了...)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我只有强制责任险
已联络保险公司办出险
但对方要蒐集相关医疗单据所以还没申请理赔
五、事实经过:
时间为上班时间
我开车要右转
对方从后方擦撞到我的车子右侧
号志为绿灯
双方均无酒驾
初步判定因我方未礼让直行车
故为100%肇责
六、问题:
我想假设最后进入诉讼为前提来请教一下
1.对方于事后自行跌倒所产生的医疗问题,我是否应连带负责?若否,如何厘清?
2.应如何证明前伤与后伤之关联?
3.过失伤害成立的话,一般刑期或易科罚金惯例上大概会怎么判?(让心里有个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s760412s (赛亚人的王子)   2015-04-24 12:43:00
3.通常判2~3个月徒刑,易科罚金是6万~9万;另外还有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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