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民法182条不当得利范例

楼主: saoisme (sao)   2015-04-19 22:07:55
事实经过:
小明跟我买了一只手机~
价金5万台币~
小明因自己无时间汇款委托小明女友汇款给我~
我确认汇款无误后~
将手机寄给小明~
小明确认无误交易完成~
事后~
小明跟女友分手了~
小明女友告我诈欺~
理由是小明女友没收到手机~
并对我提出民事不当得利之请求~
要求返还价金5万台币~
问题:
请问我需要偿还小明女友5万元吗?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不当得利受领人之返还范围)
不当得利之受领人,
不知无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
免负返还或偿还价额之责任。
我在不知道汇款是小明女友汇款的情况下~
将手机寄给了小明~
是否符合民法182条 不知无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
免负返还或偿还价额之责任。
恳请版友如了解这方便资讯回复~
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5-04-19 22:21:00
没有179又何须讨论182?
楼主: saoisme (sao)   2015-04-19 22:23:00
小明女友用179条告我~182条是我想的~我想知道179条是否成立~如成立可否以182条拒绝给付5万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5-04-19 22:32:00
我的意思是 你的策略应该先去争执179而不是先讨论182照你说的来看 179根本不会成立 没有必要讨论182
楼主: saoisme (sao)   2015-04-19 22:34:00
我也觉得179应该不成立~但第一次开庭法官说钱确实是是小明女友给的~我东西却交给小明~请我直接跟对方和解因为对方的钱在我帐户是事实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5-04-19 22:42:00
有问题私信来问吧 在这水桶板不想讲太多说不定等等这篇就因商业问题被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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