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的父母前往大卖场,停车时与人发生争执
我的父亲60几岁,对方30出头
先是挡我父母的车,然后大声辱骂
车停好后,拿手机出来拍照(拍人跟车子)
我父亲过去阻止他结果对方暴怒 把我爸撂倒在地然后殴打
我爸没还手 (63岁VS30出头...我爸又有高血压跟心脏病...根本只有挨打的分)
结果就是下嘴唇撕裂伤+上背挫伤+右手无名指骨折开刀...这边最扯是被对方折的
(预计1~2月可康复但尚未知是否有后遗症)
后来警察有来处理,并告诉我们已备案可以在6个月内跟他们申请提告
对方后来也有过来鞠躬道歉,当场也有很多人目击跟拉开对方
但是我方真的很难接受....(根本是欺负年长者吧)
预计这几天内复诊(看看医生分析是否往后有影响)后去警局提告
问题:
若是想提告不和解,另外再提民事诉讼,其流程该如何进行呢?
我个人理解是先去警局提告,之后检察官会来侦办
最后是判决(?还是简易判决?)
不知道检察官是否会要求我们和解?若我们不愿意和解,是否会对其判决有什么影响?
另外再提民事的部分,是否应该同时进行?还是说等刑事判决出来后再跑也不迟?
这部分的处理流程还麻烦版上有经验的大大解惑了....
还拜托各位了...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也希望这是最后一次....
看到我爸年纪这么大还受这种罪真的很无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