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去A电信办合约 承办人告诉我该合约"可以"搭配手机 问我要不要 当下我拒绝之后
隔几天收到该电信的短信 告知我 申办的专案搭配了一支手机
但我根本没有答应 当时的合约上也没有搭配手机
等于是他私底下用我的合约 选了一支0圆手机 但完全没有告知我 我收到短信后并
询问客服才知道这件事
问题:
如果不是我收到短信 手机就有可能被他拿去卖掉!
这样算是他伪造文书 诈欺 还是业务侵占?
要去警局报案吗? 还是有什么更好的方式可以解决?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