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请教关于竞业条款

楼主: Fantasy7th (睡有出头天)   2015-02-24 16:36:05
*事实经过:
敝人在旅行社担任行销
最近公司要求我们签署竞业条款
但其实说起来 产品的Know-how确实有些来自公司
行销的Know-how几乎没有(因为只有我一个人自己做行销)
*问题:
条款内容大抵上就是离职一年内不准在同样领域的其他公司工作
对于做行销来说还好 因为可以在其他领域工作
但是许多同事是出社会就只在这一行工作 这样的竞业条款真的足够成立吗?
因为几乎已经是断人生路的垄断 就算牵涉机密是否应该也有个对价关系?
另外一个比较让人摇头的条款内容是
"乙方于与甲方间之雇佣关系终止或解除后,以甲方斯时之业务区域为限,一年内不得为自
己或他人从事或经营与甲方直接竞争之商品或服务,亦不得以自己或他人名义对甲方之客
户、合作厂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为拜访、要约、销售或提供产品或服务,"
->这是代表一年内不得不在同行业内工作吗?但所谓的直接竞争之商品与服务
是否定义也过广? 这样是指同行都不行...还是在争议上可以指谓"同等级"的产品?
(比如说卖福特车的业务 转去卖法拉利这样还违反竞业吗?
->又...比如我做行销 签过这样的合约是否就代表 我以后连现在有接洽的媒体/广告窗口
之后都不能接触? 这也太过无理了吧... 很多都是我自己找的
而且未来到其他公司哪怕其他领域 也可能会是适合挑选的媒体/广告窗口
完全无关于出卖原有公司机密或者有心操作 这样的条款同样可以成立吗?
也先参考过版上热心回复 多所提到可以就此跟公司争取时间内的金钱补偿
但我想现在很多家公司也都这么干了吧...就是加注条文说
补偿金额都已经算在你本来的薪资跟其他奖金之内囉
等于签下去也根本没可能得到任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v3su   2015-02-24 19:52:00
简单的说,只要能够跟法官举证已经影响到生活,竞业条款可以免除,有判决先例。但是得举证出,应征别的工作都没消息,于是只好再从事这份相关工作,不然竞业条款就是存在(您签名了),这个也有判决前例,可以搜寻一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2-24 22:33:00
可以限定范围,如同一县市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5-02-26 11:57:00
竞业条款其实很严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2-26 22:48:00
卖福特转去卖法拉利这100%可以用竞业条款规范但是卖车转去卖保险这是没问题如果只是限制直接竞争,没有多少问题你说很多客户是自己找的 ,真的如此?如果你不是任职于公司,靠你自己私人能发展这么多关系?不要说公司没给你帮助,公司给你身分跟契机就是一种帮助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5-02-26 23:39:00
你手上有没有公司客户名单,心知肚明。如果还是要卖车的话,就到其他区域卖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