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然侮辱罪请教

楼主: isppp (backspace)   2015-02-07 16:27:10
事实经过:
我妈去年8月11日在脸书上看见舅舅贴文,内容是:有些人只不过帮了一点忙,
就想跟人家讨人情。
于是妈妈对号入座,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为刚学会使用脸书,以为是像line一样
和舅舅私讯的状态,但其实舅舅是发在公开之动态消息中),
以其使用真名的脸书帐号,对舅舅使用真名之帐号留言:
“自己的祖先不拜,猪狗不如,真是疯了等话语。”
舅舅今年2月3号至警局提起公然侮辱罪,妈妈已到案做完笔录。
妈妈言及舅舅祖先不拜的缘由:
舅舅长年与外公不睦,许多年没回家了。加上工作不固定,入不敷出,被房贷压垮,
打算借第二胎,去年年初经由我妈将舅舅的情况告诉外公后,外公拿钱出来还清房贷,
并给予属于舅舅的家产。
我妈就跟舅舅说,拿了外公的钱要善尽照顾责任,常常回去陪他、看他。
去年中元节时,外公家祭祖(外婆已去世),供品由妈妈准备,因为我们家的人都有事,
又有自家祖先要祭祀,妈妈走不开,拨电话拜托舅舅将供品拿至外公家,交给外公祭祀。
但舅舅在电话中向妈妈明确表明“自己的祖先自己拜,他只想拜我外婆就好,祭祖不干他
的事”,并认为我妈因为前阵子帮了他不少忙,所以想要向他讨人情,
并在脸书发文影射,我妈因此在此文下回了上述话语。
问题:
稍微查了一下,公然侮辱罪
刑法第三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公然侮辱人者,处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不指摘事实而公然侮弄辱骂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构成公然侮辱罪。
因此只要是乱骂脏话,或是让人觉得受侮辱的话,就算成立。
查询网址:http://goo.gl/PNFP95
1.假设妈妈有指谪出舅舅不祭祖之事实,并非毫无根据,且有人证(外公、阿姨)指证,
这条公然侮辱罪能否使之不成立?
2.妈妈不熟脸书之操作,并不知道那里是公开的动态讯息,
是否能成为检察官参考的说词?
抱歉文有点长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2-07 16:53:00
重点应该是猪狗不如这句。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2-07 17:18:00
1.不祭祖这事实是否就是猪狗不如,尚待认定个人是觉得强调这种模糊地带没什么好处2.这倒是可以主张,但建议尽可能举客观事证说明像是自己的FB使用纪录,诸如此类的...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5-02-08 01:13:00
答辩技巧很重要...你母亲确定是说你舅舅猪狗不如吗?就我个人看来,单纯的那句话有很多种解释...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2-08 07:32:00
就算不祭祖是猪狗,但这是私德且与公益无关... 你妈依然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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