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侵占遗失手机新证据重新报案

楼主: arthurchen82 (阿奢劝)   2015-01-15 03:05:30
各位PttLifeLaw版大大好,
事实经过:
我在前年九月掉了一支手机,
报警后到现在都一直没有下落。
但因为上一支手机跟云端还连着,
所以我常常同步资讯,
而且最近连通讯录都被删了。
重点是因为相簿有同步,
所以我一直知道拿着我手机的人长什么样子。
然而就在今天,
我fb上突然出现推荐好友,
就是拿着我手机的那位先生!
一看发现他是越南人,
所以我现在知道了他的越南名字,
而且我又可以透过他的fb好友,
知道他的工作地点貌似是在一间台中的印刷厂,
离我现在住处不到十分钟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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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1.因为我已经报警过一次了,
我再去警察局的话应该要怎么做?
重新报案吗?
2.我需要提到哪些关键字,
侵占遗失物吗?
又他透过我的云端删除我的资料,
算是伪造文书、妨碍电脑使用吗?
3.如果我想要要求民事赔偿,
提附民是要在报案的时候就要告诉警方了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5-01-15 19:47:00
2.是妨碍电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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