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问题] 买卖手机之瑕疵与相关问题

楼主: kusofish (酷索鱼)   2014-12-26 18:57:20
※ [本文转录自 LAW 看板 #1KdIDsWP ]
作者: kusofish (Yo!) 看板: LAW
标题: [问题] 买卖手机之瑕疵与相关问题
时间: Fri Dec 26 16:59:25 2014
大家好,最近发生了一些问题想与版上的前辈请益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上礼拜三在拍卖网站欲购入一只二手手机,选定后与此卖家协议面交且无下标,卖家当时向我要了line帐号并加入我,但没给我联络电话;当晚面交试机基本通话功能与外观都无异常,我也不疑有他就当场购买。
使用过了一天后我发觉手机的光感应器有问题,与客服联络后也证实手机的确是有问题并于上礼拜五送修,送修后有与卖家联络说手机有问题已送修,如有相关费用必须协调如何处理,但他已读不回。
到今天客服打来报价,第一句话开头就问:“手机之前是您在使用吗?”,细问之下才知道手机在10月底11月初也有送修过但并没做维修;而维修报价是比手机购入金额(9000)还高出快一半之(13050);而今日与此卖家之line皆未读,有可能被封锁了。
现在问题有两点:
1.从卖家售出手机前后的态度,包含已读不回与未读取(可能被封锁),是否可以判断他已有诈欺与货物瑕疵蓄意不告知的行为产生?
2.我现在只有与对方的相关对话记录、拍卖帐号代号、line(无ID),这样有办法去警局备案吗?
谢谢各位耐心看完。感谢。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3-12-26 18:14:00
瑕疵蓄意不告知是有可能的 但是就算这样也很难说是诈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3-12-26 18:31:00
但,告诈欺不一定告不成,隐匿重大瑕疵也可能是诈欺.
楼主: kusofish (酷索鱼)   2013-12-26 18:32:00
但现在没有对方的电话 line不回应,这样有办法备案吗?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3-12-26 18:34:00
1.网络购买二手物本来就具有风险2.法律上没有备案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3-12-26 18:50:00
自己选择"高风险的私下交易行为",也只能自己负责是不是卖方说不下标,便宜你五百一千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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