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贴超连结也有违反版权的疑虑吗

楼主: a9301040 (加油)   2014-12-07 09:17:38
我倒觉得是对方自己程式写的不好
其实有方法可以让你就算知道连结,也会跳回有广告的页面
免费空间都是这样设计,知道连结没用,非VIP会跳回读秒、跳出恼人广告
主管机关的函释如下,但并不拘束法院审理之个案
发布日期:民国103年8月28日
令函案号:电子邮件1030828
令函要旨:
所询利用通讯软件Line转传电影连接网址给好友,使您的好友可透过点
选网址连结,进入其他网站观览著作内容(如Youtube),则此并不直接涉及侵害该等电影
之“重制权”、“公开传输权”等著作财产权之利用行为;但须注意的是,若您明知该连
结网址之影片系未经合法授权或属于盗版影音者,却仍透过连结的方式提供给好友,则将
有可能与直接侵害“公开传输权”之第三人间,成立共犯或帮助犯,恐要负共同侵权责任
,特提醒注意。
发布日期:民国103年8月11日
令函案号:电子邮件1030811d
令函要旨:
一、来函所询有许多网站放置Youtube影片连结并显示在网页上,是否属于“
公开传输”行为?目前如以连结网址或以“嵌入”之方式分享Youtube网站的影片,在技
术面如系借由网站间连结之方式,由使用者点选连结后直接开启Youtube网站浏览、收听
,而未将该Youtube影片重制在自己的网页时,不会涉及著作的“重制”及“公开传输”
行为,无须取得著作权人之同意或授权。惟须注意的是,放置该连结网址之人若明知该连
结网址或嵌入式之视听著作系未经合法授权或属于盗版影音者,仍提供超连结分享该侵权
视听著作之人,有可能构成侵权者的帮助犯,而须负相关之民、刑事责任。
二、至于所询翻译外文网站资讯放在自己的网站上是否有侵害著作权之疑虑,若该等资讯
属著作权法第9条第1项第4款所定之“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
就不属著作权法保护之标的,任何人均得对之加以利用(包括翻译),无著作权侵害之问
题;但如果该等资讯内容是在事实传述以外,还添加了作者的评论及分析或其他性质之文
章,则该部分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任何人如欲翻译(即著作权法规定之“改作”行
为)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著作,仍应征得著作财产权人之同意或授权,始得为之,除非有符
合著作权法第44条至第65条合理使用之情形外,例如:符合著作权法第52条“引用”之规
定,或有第61条本文“揭载于新闻纸、杂志或网络上有关政治、经济或社会上时事问题之
论述,得由其他新闻纸、杂志转载或由广播或电视公开播送,或于网络上公开传输。”规
定之情形,即可主张合理使用,并依第64条规定明示其出处,若该等论述已注明不许转载
、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者,即无法主张合理使用。
三、由于著作权属于私权,如有争议发生,仍需由司法机关依具体个案调查事实认定之。
※ 引述《maniaque (maniaque)》之铭言:
: ※ 引述《you7 (酸酸)》之铭言:
: : 标题: [其他] 贴超连结也有违反版权的疑虑吗
: : 时间: Thu Dec 4 13:48:34 2014
: : 事实经过:
: : 之前我看到一个教学网站有提供免费PDF档讲义 也兼卖教材
: Q:全部的 50 讲 pdf 档的连结,在这教学网站,都在同一个网页吗???
: : 我发现那些讲义的档名有规则可循 如第一讲是001 第二讲是002
: : 所以我就在某讨论区po了一个超连结的表格
: : 可以直接抓1到50讲的讲义 不用再去那个教学网站
: : 后来教学网站的人就联络我 说我侵犯他们的版权
: : 要求立刻删除 不然要提告
: 也就是说....(先假设 50 讲的连结,都散布在这网站的不特定地方)
: 这网站,虽然可能有提供50讲连结,但网页浏览者,必须依照网站的指示,
: 按部就班的,才能够得到这 50 个pdf 档案.
: 今天教学网站虽然是免费下载,但网站经营者本身透过浏览者的点阅
: ^^^^^^^^^^^^^^^^^^^^^^^^^^^^^^^^^^^^^^^^^^^^^^^^^^^^^^^^^^^
: 以及流量,可以创造相关的经济收益来维持网站营运.
: ^^^^^^^^^^^^^^^^^^^^^^^^^^^^^^^^^^^^^^^^^^^^^
: 然而,今天原PO 经由观察发现这五十个 pdf 的命名规律,进而发现
: 存在连结位置,随后将这些资讯全部公开,供不特定人下载.
: 这些不特定人,利用原PO所提供的 "不正方式"下载取得 50个 pdf 档案后,
: 便没有需要或必要,去再回头点取或浏览那些网页.
: 换言之,业者就减损了他原本以提供这些 pdf 档案下载为诱因,
: ^^^^^^^^^^^^^^^^^^^^^^^^^^^^^^^^^^^^^^^^^^^^^^^^
: 可以得到的浏览量或广告点阅所应得的利益.
: ^^^^^^^^^^^^^^^^^^^^^^^^^^^^^^^^^^^^^^
: 这样子,原PO 觉得"自己有没有违法呢" ,请自己回答吧.
: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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