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rowl 水桶一个月

楼主: depravity (沉沦)   2014-11-09 00:29:11
※ 引述《rrowl (路人甲)》之铭言:
事实经过:
我妈是屋主..
和我一个不熟的亲戚..
当时我妈有同意该亲戚..房子可以先当作租他
如果2年内他完全没有积欠和迟付到任何房租(3个月付一次房租)..
那房子2年内他可以用我们当时付出的钱买回..
当时有打租约..在2年内或租约终止前..他有权依原价买回该屋
而且租约中有另明定只要有任何迟付租金的情况
租约在不另行告知的情况下就视同直接终止
第一次付房租就迟付了..基本上没有一次有准时的..
因为他迟付的关系..
我们有打电话跟他说过了..基本上因为他迟付..
因为2年的租约并未到期..
问题:
1.我想请教的是..到底他已经因为迟付房租而违约了..我们也明确的告知过他了
那我们是不是还要依他找律师发的律师信内容一样把房子卖给他呢??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3-07-05 23:42:00
有他迟付租金的证据吗对方找律师的话 建议你们也找律师吧..不然很弱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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