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我家位在彰化市,约25年前买的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我们家是最后一间,
旁边就是地主的私人土地,但当初已经知道是在都市计划的范围内,
接下来将开路、盖学校、盖公园
爸妈也因为这个原因才选择在此购屋。
25年后家附近已经高发为彰化市高级住宅区,道路、学校、公园都已经盖好,
附近也一直有建商在兴建住宅。
家旁边也多了一条与家前面巷子垂直的道路,惟该条道路比我们这一区住宅区都还高,
连接到我们这条巷子有个斜坡,从很久以前地主就曾经运来一些水泥板,
挡在路口不让大家通行,后来大家报违建请公所人员来拆除,市府人员又在此舖上柏油
但地主在之后刻意把柏油挖烂,不想让大家从那边通行
但因为道路连接关系居民们还是都会从那斜坡进出,
然后因为路面凹凸不平,
常常会有人在那边摔倒或是摔车
反应公所也仅得到无可奈何的答案
问题:
想请问这个状况是不是真的没有办法解决呢?还是因为那路段虽然已经是道路的事实
但因为政府并没有征收,所以地主要挖烂它也是真的无可奈何呢?
如果住户们连署陈情会有用吗?
希望版上法律高手们可以协助解答!
感激不尽!!!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