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 未依规定办理离职

楼主: whale70 (口乎口及)   2014-11-04 01:24:30
我方是资方
员工离职日前排休约1/3月
同意休假前达成协议确认该员需完成之工作内容
因此同意不需依规定提早提出申请
但员工未于休假日前完成工作事项
最后上班日时允诺会于休假期间将工作完成
并于10月底办理交接
现在已是11月了
该离职员工未将工作成果提出,也未办理交接手续
仅以手机讯息表示会将工作完成并办理交接
但确未能提出切确时间
眼看发薪日即将到来
雇主能有什么权力可以行使吗?
再请神通广大的板友提供建议了…
谢谢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1-04 02:25:00
建议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另外,这是生活法律版...参看版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1-04 02:25:00
薪水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 或者被罚钱至于交接问题,可以在员工离职后自行举证该员工造成的损失再向该员工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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