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人身安全之威胁的问题

楼主: spermwarm (健康)   2014-11-01 14:37:04
事实经过:
男性(M)因为追求女性友人(F)不成 蓄意打"不知名电话"扫扰女性友人
M 有时亦会跟踪 F 到 F 的住宿
M 因为和 F 同处于一个工作环境 所以碰见的机率颇高
M 有时亦会以恶作剧的方式 惊吓 F
F 极度恐荒
问题:
1.就法律而言 妨碍自由的第 305 条 (恐吓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恐吓他人致生危害于安全者,处二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因为男性经常是对方接通后 就挂电话 造成"鬼来电"惊吓感
但是不知道 没有"说话" 构不构成这条罪
2.如果不构成这条罪 这样的恐吓 法律上就无法可以制约吗?
3.如果真的法律上没有办法 那还有没有那些方法可以制约 M 的恐吓行为?
女性友人很惶恐 还望各位大大解惑~~感恩感恩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11-01 14:44:00
1.挂电话并未构成"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之事...所以当然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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