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
10月6日,本人于东森购网站购买1只不锈钢水壶送给家中长辈
10月14日,货运公司电话联络已将商品送达指定配送地址。
当天我询问长辈是否收到商品,并确认商品没问题后,
就没再关心此事。
长辈当时也只告诉我有收到东西,谢谢我送她东西。
10月21日,17:09 厂商(非东森官方)突然来电询问是否收到2只水壶。
因为我不清楚到货数量,只好请厂商先让我回家询问家人,
再于今天20:00后、或明天中午来电,我再回复结果。
(只有订购1只水壶,也完全没想到会有“多送”这种事,
所以到货当时没有特别确认“数量”。)
回家后询问,确认长辈收到2只水壶,但都已拆封。
20:31 厂商二度来电。
我回复厂商确认有收到2只水壶,但都已开始使用。
并询问厂商是否可退还。
厂商表示没关系,但因为东森系统问题,希望我再于线上订购
1只相同水壶。可任意选择付款方式,只是厂商不会再出货。
(我误以为厂商直接赠送)
20:34 才结束前通电话,厂商又立刻来电。
ㄧ接通厂商就要求我以85折优惠价购买多送的商品。
我于电话中回复厂商我并非故意多收商品,我只能配合退还商品,
无法接受重复购买商品的处理方式。
而且如何厂商在送货当日或隔日就通知我,我也能及时与家人确认,
退还未使用商品。
但厂商不断强调她无法回收已拆封商品,我不应默默收下多余商品,
不联系东森就直接使用。
且她在21日与我联系,算来也在七日以内,若我要退货也该退还全新
未使用商品,否则只能购买。
因为无法与厂商达成共识,只好请对方明天再与我联络。
问题:
此次问题因厂商疏忽而产生,请问各位板友,明日我该如何回复厂商?
是否有相关法条可供参考?
恳请赐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