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 网购卖家多出货

楼主: akuokuo (说好话 做好事)   2014-10-21 23:25:38
事情经过:
10月6日,本人于东森购网站购买1只不锈钢水壶送给家中长辈
10月14日,货运公司电话联络已将商品送达指定配送地址。
当天我询问长辈是否收到商品,并确认商品没问题后,
就没再关心此事。
长辈当时也只告诉我有收到东西,谢谢我送她东西。
10月21日,17:09 厂商(非东森官方)突然来电询问是否收到2只水壶。
因为我不清楚到货数量,只好请厂商先让我回家询问家人,
再于今天20:00后、或明天中午来电,我再回复结果。
(只有订购1只水壶,也完全没想到会有“多送”这种事,
所以到货当时没有特别确认“数量”。)
回家后询问,确认长辈收到2只水壶,但都已拆封。
20:31 厂商二度来电。
我回复厂商确认有收到2只水壶,但都已开始使用。
并询问厂商是否可退还。
厂商表示没关系,但因为东森系统问题,希望我再于线上订购
1只相同水壶。可任意选择付款方式,只是厂商不会再出货。
(我误以为厂商直接赠送)
20:34 才结束前通电话,厂商又立刻来电。
ㄧ接通厂商就要求我以85折优惠价购买多送的商品。
我于电话中回复厂商我并非故意多收商品,我只能配合退还商品,
无法接受重复购买商品的处理方式。
而且如何厂商在送货当日或隔日就通知我,我也能及时与家人确认,
退还未使用商品。
但厂商不断强调她无法回收已拆封商品,我不应默默收下多余商品,
不联系东森就直接使用。
且她在21日与我联系,算来也在七日以内,若我要退货也该退还全新
未使用商品,否则只能购买。
因为无法与厂商达成共识,只好请对方明天再与我联络。
问题:
此次问题因厂商疏忽而产生,请问各位板友,明日我该如何回复厂商?
是否有相关法条可供参考?
恳请赐答。
谢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0-21 23:38:00
四个字....不当得利你是打算不处理,然后让长辈被告,被迫上法院出庭还是干脆杀价多杀点,送佛送到西,一次给长辈两只,结束?您也未告知长辈"只有买一只",对吧???长辈看到送两只来,当然会认为您买了两只送给他.所以整个案子就只能朝民事处理,厂商当然没理由认赔一只买的是您,您自己也要负有确认买的东西有到的义务.您把这责任整个切割,让长辈来承担,对吗?? ^_^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4-10-21 23:45:00
问题?不当得利的受领人 是原PO还是长辈??
楼主: akuokuo (说好话 做好事)   2014-10-22 00:32:00
我并没有打算不处理。我想以退货方式处理,但卡在商品已经使用,厂商不愿接受。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0-22 00:33:00
既然都是送人的 吃下就算了吧~~
楼主: akuokuo (说好话 做好事)   2014-10-22 00:37:00
所以就算是因为厂商出货错误,我还是得承担责任,付钱买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10-22 00:39:00
你当然可以陪厂商玩 找消保官~~
楼主: akuokuo (说好话 做好事)   2014-10-22 00:39:00
下商品吗?无法以退货方式处理吗?
楼主: akuokuo (说好话 做好事)   2014-10-22 01:21:00
感谢各位回复,谢谢。此笔订单订购人与取件人姓名都是本人(寄到家中请长辈直接收货)所以若有产生任何法律责任,也会由本人独自承担。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2 01:33:00
告输了多输一千和时间而已 被业者永久拒绝往来也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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