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被告妨害名誉

楼主: neko0624 (最愛妹妹的肥宅葛格<3)   2014-10-20 19:46:15
事实经过:
先前在网络上说人看起来是土流氓
现在收到通知书了 过几天要去警局作笔录
案由是妨害名誉案
现在当然很后悔打出这样的话
不过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 还是只能去面对了
如果可以和解的话当然我也愿意和解
但是一来对方看来打算告到底
二来我没什么钱赔 银行存款只有两位数还有六位数的学贷
问题:
1. 过几天要去作笔录 警察大概会问什么 怎么问
我该如何回答比较好(是那种无法为自己辩解的是非题吗)
2. 如何向对方提出愿意和解的意思比较好?
因为作笔录对方应该不会到现场 所以我要跟警察要对方的连络方式吗
3. 如果对方真的要告的话 下一个流程是否就是准备收传票了
搜寻了一下 我应该可以申请转到我的所在地台北地检署出庭?
还是一定要去原告县市(好远)?
4. 对方告成功的机率大概如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10-20 19:58:00
2.最好的方法一向都是"现金" = =连络方式 你怎么让她知道妳说她同样的途径应该可以用
作者: datlc (lds)   2014-10-20 20:04:00
既然知错, 就一贯保持认错态度诚恳应对, 想办法拿个缓起诉~至于民事责任, 同版面公开致歉免不了, 至于和解金就尽量谈~若对方不是名人, "像土流氓"不至于让你付太多张小朋友...没钱可以请求分期..
作者: b7061334 (小修)   2014-10-23 13:25:00
你的问题通通拿去问警察,他会告诉你
作者: joyfound (羊)   2014-10-23 22:35:00
网络骂人不是除罪了?是什么情况下骂还被告阿?
作者: datlc (lds)   2014-10-24 12:55:00
楼上说的是事实
作者: lucid1994 (狂电湖人版主被水桶中XDD)   2014-10-25 08:42:00
3 可以申请移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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