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经过:对方(机车)因路旁小鸟突然煞车,我(机车)则因小鸟分心导致煞车不及擦撞对方
双方保险:均只有强制险
双方损失受伤情况:对方机车无事、左脚脚踝骨折外加蜂蜜性组织炎(车祸当下拒绝去医院而感染);我则机车壳破损、手指淤青(无就医检查自行康复)
对方求偿医药费(强制险已理赔合理金额)、精神赔偿、工作损失约25~30万
问题1:对方在事发前已离职,当下在进修读书,声称影响后未来求职进度,要求2~3个月薪资损失,薪资单则提供前公司的薪资証明,而受伤期间还是有去上课,这样情形需要赔偿她的工作损失吗?
问题2:双方无法答成共识告上法院,那是请法官裁定赔偿金额,如果付钱就合解;合解不成,再判过失伤害及民事求偿吗?(过程是怎么样?)
麻烦有经验的大大及专家帮忙解答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