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heHua (...)
2014-08-27 19:02:39事实经过:今天收到了地检署寄来的刑事证人传票,相关的事项在3年前也有po在版上
请教过,也曾经于99年与100年至宪兵队做笔录(调查服役时的伪造文书案
某教召员的车马费未领到约500多)到如今又过了3年 才收到刑事证人的传票
问题:1.相关的笔录在99年10月与100年3月左右都做过 为何到了103年9月才开侦查庭
难道司法真的如此旷日废时
2.检察官会用什么方式来讯问 是把当初的笔录厘清一次吗 当时我也做过笔迹鉴定
在99年与100年至宪兵队做笔录时 由于距离服役期间已久 很多事情只能凭印象
回答~如今又过了3年印象更是模糊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 也能这样凭印象回答吗
会不会被转列为被告阿?
3.这是我活这么大 第一次上侦查庭 虽然是小事 却有点紧张耶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