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课的依据是?

楼主: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4 14:30:11
※ 引述《Schmidt ()》之铭言:
: 问题:
: 以前放台风假时, 地方政府依照行政命令 "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
: 宣布停班停课, 想请教的是, 这次高雄气爆事件或是之前其它非天然灾害造成的
: 影响而导至地方政府宣布停班停课是依照那个命令或是法条?
我觉得还是依据《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
因为在该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天然灾害,指下列因素致交通、水电供应中断或供应困难,影
响通行、上班上课安全或有致灾之虞者:
一、风灾。
二、水灾。
三、震灾。
四、土石流灾害。
五、其他天然灾害。
姑且不论这次气爆是天灾或是人祸,但的确致交通不便水电困难的情形。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4-08-04 14:49:00
也可能只是民气 没人敢站出来说三道四 就不会有人究查XD天然灾害停止办公及上课作业办法 这法不也就这样来的人祸多来几次 可能天然两个字就拿掉了 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4 16:26:00
天然=非人为故意或蓄意 ,以本案来讲,有人为故意嘛?? ^_^
楼主: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4 17:51:00
所以检察官介入调查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4 17:53:00
楼上搞错了吧....那叫 "过失"杀人是故意, 过失致死是过失....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8-04 19:34:00
写天灾人祸太直白,人家经不起打脸啦
作者: OAzenO (すごいにゃ~)   2014-08-04 23:30:00
以字义解释来说似乎 天然=非人为故意或蓄意 不太对吧?而且法条的列举定义都是自然界的因素 跟人为故意过失无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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