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4年7月12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一人死亡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笔录,现场无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对方有保强制责任险以及第三责任险,
目前已连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7月12日早上,我父亲骑乘机车经过乡间产业道路(未戴安全帽,未酒驾),
撞上ㄧ台停在路边的货车车斗,伤势过重,到院前死亡,
由于现场并无目击者,所以无法判定我父亲为何会撞上货车
六、问题:
目前跟对方和解中,但今天保险公司说,肇事责任归属是7:3,
由于车子是停在[产业道路],没画红线,并不算违规停车,
所以我父亲追撞货车,必须负担70%的肇事责任,
因此第三责任险死亡200万的理赔,我们只能拿到60万,
我们跟对方再要求50万的赔偿金,但对方却只肯再赔20万,
态度非常强硬嚣张,就是要拿不拿随便你啦
今天经过家人的讨论,我们想要提出过失伤害致死的告诉,
初步想请问各位版友的意见~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