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共同持有土地如何分割?

楼主: sweetpuffy (呐)   2014-07-04 00:20:57
事实经过:奶奶有一笔共同持有的土地,目前有10个人共有,最近有买家要买地,
土地由
1.奶奶的妈妈(他已经死了,但是持有人上还有他名字),怪异.....
2.奶奶(养女)
3.奶奶兄弟(已死)由其 儿子+女儿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7-04 00:42:00
诉讼就好啦...请律师奶奶可以拿到1/2没错 你们没去做继承登记当然还是被继承人的名字
作者: blackcat1106   2014-07-04 00:52:00
提出遗产分割诉讼,结束公同共有关系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7-04 10:10:00
奶奶是养女..如果奶奶继承的对象民国七十几年以前就过世养女只能得到1/2应继份(=1/4)..她兄弟如果是亲生的得3/4..会有这样的法律是因为以前童养媳可继承亲生父母1/2应继份加起来刚好一份这样..后来习惯改变才又改成现在这样..如果讲得是均分..应该是你们家1/4..舅公家每人3/32..不是仲介喊多少就多少的..这种事情还要小心仲介利用人头买卖把分给你们的价钱压低帐面上你们分到该得到的份..可是其实得到的钱少很多..这个仲介连均分要分多少都硬凹成这样你们要注意对方诚信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跟你亲戚说你们自己办把仲介费省下来..对了不过仲介说每人1/10的话.. 你们反而多拿:p..可考虑..趁她们没反悔以前赶快办下来XD..
作者: yuusnow (猫奴小主管)   2014-07-04 10:50:00
土地登记在你曾祖母(奶奶的母亲)名下是正常的,就是没人去办理继承登记而已,而如同楼上提到的,奶奶的母亲也就是目前挂名的所有权人(及奶奶的被继承人)如果是在民国7x年以前就过世,因你奶奶是养女,当时的规定养子女只能分应继份的1/2,建议拿资料去问律师你们到底可以分到多少,再看仲介说你们可以分多少,觉得ok在考虑后面
作者: mrschiu (布莱恩的老婆)   2014-07-04 10:58:00
如果现在权状上是曾祖母和祖母和舅公三人公同共有..办下来的时候..你们家应得的是: 1/3+ (1/4)/3=5/12..舅公家1/3+ (3/4)/3=7/12 八名子女每人(7/12)/8=7/96这样的话仲介说每人1/10 会占你们便宜..如果每个人都照应继份办理的时候只需要便章..但如果不是用应继份去办..要用到印鉴..印鉴可以办很多东西把印鉴交给你们不信任的人的时候要更小心..
作者: emily20 (emily)   2014-07-05 21:20:00
誊本上奶奶名下持分是多少,你要先自行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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