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经过:
去年到某公司工作,当初签合约时对方一直给我时间压力,
害我不能仔细看,就草草签下合约,
后来发现合约上的竞业条款写得范围很大,
"要求我终身在方圆XX公里以内,若未经同意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否则罚款XX万元"
我心想那不就一辈子不能在高雄混了= =
所以我就希望总公司能把范围缩小或直接删掉,
没想到公司直接答应我可以,
并要求我把合约寄回公司,
我一高兴就直接寄给公司,也忘记先印一份影本= =
但是寄给公司之后合约却再也要不回来,
公司每次都说下礼拜给我,但每次都有其他理由,
就一直拖欠到现在还没拿回合约,
当初只签一年合约,7月就要到期了
问题:
1.如今我手边完全没有合约,也没有影本,如果公司很奸诈,
那最惨会发生什么事吗?
2.我很怕我最后一个月薪水领不到,公司有没有可能仗着我没有合约,
就不发给我薪水,或者时薪直接变超少?
3.我该如何拿回合约?
4.原本合约那个竞业条款合理吗?我是否依定要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