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101年6月8号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对方皮肉伤
我方(我爷爷)昏迷一天,锁骨骨折、脑震荡、大量外伤缝了几十针
皆有验伤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有报警,有做笔录,现场没被破坏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险,有联络保险公司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我方骑机车在无路口的慢车道上被超速行驶的对方从正后方撞上
六、问题:
车祸后我爷爷陷入昏迷
第二天醒来时发现视力丧失
外伤部份整个头部与眼窝处皆有外伤
经治疗后确定双眼视力仅剩手挥35~40CM
也就是所谓1级残障(双目均失明者)
车祸前3年我爷爷有动过白内障手术
但仍能自理生活(包括出门买菜、煮菜、打扫房间)
经过保险公司医师花了近2个月的鉴定
认为我爷爷的外伤程度不足以造成失明
(脑震荡、后脑撞伤大量瘀血、眼窝大量瘀血、头部开放性伤口)
且咬住我爷爷曾有白内障及青光眼病史
所以不赔
想请教版上各位大大我该如何再继续申请呢?
若真的就这样拍板了
我要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